协勤员纳入三大保障计划
据悉,此次市总工会为全市城六区公益性岗位交通协勤员提供专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缓解他们因住院、患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带来的生活压力。保障对象具体包括:市内主要十字路口交通指挥疏导协勤员,110指挥中心等内务协勤以及机关文职协警,共计1800余人。
保障计划以市交警支队为单位,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西安办事处专门为交通协勤员设计了3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分别为:交通协勤员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和意外伤害保障计划。
住院 可享两次住院补助
保障责任生效后,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被保障人在保障期内住院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可享受两次住院补助:被保障人首次住院,起付标准部分补助300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线以下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补助60%;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部分补助120元,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补助30%。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为11871.4元。
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中,被保障人在保障期内首次发现患有《交通协勤员综合互助保障计划》规定的11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享受5000元治疗费用互助金;1500元休养康复互助金;每月600元的生活补助互助金(不足月按300元标准)。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为10100元。
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中,被保障人员因工作或生活中的意外伤害事故而造成的身体伤残或身故,还可享受身体伤残互助金(最高)12000元;生活补助互助金每天30元;住院补助互助金每天30元;身故和丧葬互助金20000元。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为30800元。
11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保障计划所指的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11类: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颅内原发肿瘤手术;严重烧伤、烫伤;截瘫;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据了解,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障期限为一年,参加计划的交通协勤员会费为一年132元,将由市总工会帮扶专项资金支付,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西安办事处承办。保障责任生效时间为2014年7月1日零时至2015年6月30日24时。(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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