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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适房小区变单身公寓酒店 出租价格不低

标签经济适用房  单身公寓  出租房子  长安区  电视台  2014-10-18 15:56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大家都知道,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按照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可最近,有观众给我们反映说,在西安长安区学林雅苑小区仍有人违规对外出租房子,而且价位还不低。到底是谁在违反规定,将经济适用房对外出租经营呢?记者专门做了调查。

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西安长安区学林雅苑小区,对于是否有人对外出租房子,记者随机问了几个业主。

学林雅苑小区住户:“物业都不让说租房的事情。”

记者:“为啥?”

学林雅苑小区住户:“为啥?因为它违法嘛。那肯定的嘛,经济适用房不允许出租。”

看到有人问租房的事,住户说话都很谨慎,但有住户最终还是说出了小区无人不知的“秘密”。

学林雅苑小区住户:“他们(物业)现在就叫学林雅苑单身公寓酒店,就以这个名义在外头招租着呢。”

记者:“里面装修了没?”

学林雅苑小区住户:“精装修,提包入住。”

记者:“一个月多少钱?”

学林雅苑小区住户:“原来他们最初定的是500多块钱,后来通过中介租到700多。现在人家(物业)包给一个私人在这租了,有1100和1600的,还有高的有2000的,价位不等。”

记者:“房子是哪的?”

学林雅苑小区住户:“房子是学林雅苑物业的,物业现在租给私人了嘛,联手赚钱了嘛。”

住户向记者透露,对外出租的房子主要在小区8号楼,有六七十套,都是一些30多平方的小户型。由于房子位于高校附近,租房的人多、很抢手。就在记者向住户正打听租房情况时,一名不明身份的男子走上前来,不时打断住户说话。

住户:“据说有这个价位呢,2000的都有。谁有病呢,一两千块钱租这房子。”

男子:“有些人就住呢。你要不?”

住户:“就有人租呢。”

男子一边打听记者的来意,一边不时在拨打电话,如此异常举动顿时引起了住户的怀疑。

记者:“你是哪的?你是物业的?”

男子:“我没有,我在这看房子呢。”

住户:“你不是售楼部的吗?”

男子:“谁说我是售楼部的?”

住户:“我看你刚从那打电话出来。”

男子:“我在那出来我就是售楼部的啊?”

住户:“我们说这事,你又过于关心了,那你肯定就是这一块里面的有关系的。”

随后,记者在住户的指引下来到小区的8号楼,正巧碰到一个居住在小户型的租户。正在向他了解租房情况时,突然进来了一群保安,以进小区没登记为由催促记者离开。

学林雅苑小区保安:“我是管小区安全的,小区所有的生人必须要登记,谁没登记我几天就罚谁。再一个啊,我给你解释,这个小区全是经济适用房,谁出租的房,马上就把你房收了。”

小区进进出出那么多人,保安为何偏偏就盯上记者呢?或许保安的一番话能说明些什么。

学林雅苑小区保安:“咱们这就属于事后行为,事情发生以后你们要登记,小区一般熟人比较多。”

记者:“他(保安队长)怀疑我俩是干啥的?”

学林雅苑小区保安:“你觉得你们两个长的像干嘛的?”

林雅苑小区物业管理方为何如此紧张?他们到底有没有将经济适用房向外出租经营?对此,物业办负责人又是如何答复的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学林雅苑物业管理处一名张姓的经理告诉记者,小区是2012年交房的,8号楼30多平方的小户型共有72套,由于空间小选购的人少,目前也就只卖出了6、7套。但是对于这些剩下的小户型房子是不是被物业当“单身公寓”向外出租了,张经理当即予以了否认。他说,除了几套作为员工宿舍外,其他的小户型均未对外出租经营。

记者:“是不是把这个闲置的30多平米的房子转租给中间一个人,让他出租,有没有这回事?”

学林雅苑物业管理处张经理:“应该没有这事,我给你说,现在这房子啊,我个人包括我同事的一些宿舍全部在这几栋楼里。”

真像物业经理介绍的这样吗?记者再次来到8号楼了解情况,可张经理一同跟了进来。让记者无奈的是,每敲开一家租户的房门,张经理都说里面住的是他们的职工。

记者:“这边房子租多少钱?”

学林雅苑物业管理处张经理:“这是我们同事。”

住户:“我没租啊,不知道(多少钱)。”

记者:“你同事叫啥名字?”

学林雅苑物业管理处张经理:“这是我们开发商这边的。”

记者:“是你同事不?你俩认识不?”

住户:“嗯 ,我咋知道他叫啥呢。”

在记者现场调查中,要么张经理一直在身边,要么是保安一直跟随。不少小户型都住着人,但由于物业人员在现场,他们都不愿透露租住的情况。然而,记者在避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跟随后,租住户却这样回答。

记者:“你租这房子一个月多钱?”

8号楼租住户:“700元。”

记者:“一个月700是吧?”

8号楼租住户:“他们这上面都是900元。”

记者:“你们这租的(房子)是哪的?”

8号楼租住户:“物业办嘛,就在7号楼下面,900元的都没有了,我租的时候只有这一间了。”

记者:“你这租一月多钱?”

8号楼租住户:“1500元。”

记者:“把房费交给哪了?”

8号楼租住户:“房费交给房东了啊。”

记者:“是从物业那租的还是从谁那租的?”

8号楼租住户:“物业那。”

记者:“从物业那租的?”

8号楼租住户:“嗯。”

为了证实这些小户型到底多少套已有人住?晚上8点多,记者又一次来到学林雅苑小区,看到8号楼上30多平方户型的房子不少都亮起了灯,记者大致数了数,亮灯的住户至少有30多户。

调查中记者还注意到,小区电梯上贴着一张学林雅苑物业管理处在今年7月份发给业主的一张通知。内容为:“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近期要对小区经济适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关于加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通知》有关精神,要求所有业主不得将房屋进行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等。既然房屋管理部门已经对这个小区房屋使用情况检查过,那么当时有没有发现房屋被出租的情况呢?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李耀华:“我们当时7月份的检查是对已经出售经适房的业主违规进行出租的一个检查,因为经适房未出售之前的出租现象在西安市还没有出现过,这是头一次。”

记者:“当时没有检查到这一块?”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李耀华:“是。”

记者:“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李耀华:“对,(经适房)它在未销售之前应该是用于继续销售的,不能用于出租。”

记者:“物业和开发商是不是都不允许出租?”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李耀华:“对,物业和开发商都不允许出租。”

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对于记者调查发现的问题,他们会立即调查和处理。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李耀华:“如果确实出现出租等违规现象,我们一是要坚决制止它,二是要责令他们立即改正。经适房是国家给予优惠政策住房,如果说继续销售不畅的话,下一步将它(剩下的小户型房)转为配租类的保障房。”(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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