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吕华) 昨日,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通知,从1月20日起,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每票每百公里降低到2元,下调了0.5元。
根据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考虑近期成品油价格降低幅度,经研究,自2015年1月20日零时起,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下调。目前仍然执行票价加燃油附加费的线路,从每票每百公里2.50元标准降为每票每百公里2元;目前已执行运价改革的线路,其上限票价按每人每公里0.016元核减后确定,尾数保留到角。
燃油附加费下调后,我省各地物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以西安到宝鸡为例,目前我省公布的上限票价为59元,客运站实际票价可在此基础上下浮但不能超过此价格,若客运车从省西安汽车站出发,燃油附加费下调后票价降低了2.78元(174公里×0.016元),从城南、城西等其他客运站出发的客运线路,均以公布的票价为基础按照规定进行核算,从而确定下调后的票价。(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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