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军队子女学校原则上移交地方或停办

标签中央军委  新华社  国务院  教育部  财政部  2015-01-26 13:17
 近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子女学校和幼儿园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指出,军队子女学校原则上移交地方人民政府举办或撤销停办。位于营区外的军队子女学校,原则上整体移交地方人民政

府举办。位于营区内的军队子女学校,驻大中城市的,原则上撤销停办;驻县以下城镇或艰苦边远地区的,原则上移交地方人民政府举办。

  军队幼儿园由军队继续举办。

  据新华社(华商报)

分享 392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