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10.2亿元
据悉,2014年,我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96.3万人。就业逆势增长,创近年最优。全年参加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427.27万人、1246.16万人、344.27万人、403.98万人、250.79万人,均超过目标。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35.86亿元,总支出686.8亿元,累计总结余817.15亿元。
在帮劳动者讨薪方面,2014年,我省集中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0.2亿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立案8771件,结案率97.8%。
2015年,我省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90万人。
今年将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记者获悉,今年我省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强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和推广应用,持卡总人数要达到2100万人。同时,我省还将严格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完善人事宏观管理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增减人程序,集中力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公务员制度改革和队伍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军转安置工作。
此外,我省今年还将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工资指导线,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规范各类开发区人员工资管理。
对于备受低收入群体关注的最低工资标准问题,省人社厅有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省人社厅已经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方案上报,要经过批复之后,才能实施,何时调整还不确定。
目前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去年2月1日起调整)
一类工资区
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2.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
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170元/月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
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060元/月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10.6元/小时
四类工资区
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970元/月
非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9.7元/小时(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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