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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私自发布气象预报 最高将被罚5万

标签天气预报  气象预报  华商报  气象台  老年人  2015-05-01 10:09
[摘要]收看、收听天气预报已经成为很多人每日生活的一部分,如何穿衣服、是否洗车、适不适合出行等等,天气预报成为人们活动规划的重要参考。

  收看、收听天气预报已经成为很多人每日生活的一部分,如何穿衣服、是否洗车、适不适合出行等等,天气预报成为人们活动规划的重要参考。可是如何获得准确有效的气象预报信息呢?5月1日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施行,私自发布天气预报最高将被罚5万元。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明起实施:民间发布天气预报最高可罚5万元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市民获得天气预报的渠道有很多,手机、网站、电视、报纸、广播、街头电子显示屏等等,老年人获得天气预报的渠道多是报纸、电视、广播,也有手机,年轻人获得天气预报的渠道较为广泛,但是最主要的渠道是手机和网站。

  据了解,气象预报包括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5月1日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行。该《办法》规定,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传播虚假气象预报,或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家解读:非法发布行为别有动机

  哪种行为属于私自发布气象预报呢?转发朋友或网站的天气预报会不会受罚呢?

  陕西省气象局法规处副处长王维刚介绍,发布与传播的概念是不一样的,转发有信息来源的气象预报只是一种传播行为,并不属于私自发布。私自发布指的是出于某种目的或无意发布某些毫无依据的气象预报,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比如,他们曾接到群众举报,说西安一大型商场的电子显示屏上称西安室外温度高达40℃,为什么气象部门预报的温度达不到。他们了解后发现,该商场显示的这一温度并没有任何依据,而是因为广告宣传需要,希望招揽顾客到商场内蹭凉购物。还有一次,群众举报称,一个楼盘的电子显示屏上称“明天将有暴风雨”,引起一些群众咨询天气,他们现场进行了了解,原来该楼盘的显示只是一个关于价格的广告语,没想到引起市民误解。对于这些因为不了解气象法规而造成的情况,他们主要以警告宣传为主,如果是处于某种动机故意发布不符合事实的气象预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他们将依法追究责任。

  不过,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人们获得气象预报的渠道越来越多,市民无从分辨到底哪个消息来源才是最准确的,这也造成一些市民的误解,认为天气预报不准,给气象部门带来了负面影响。比如之前就有个别彩信运营商非法发布无正规渠道来源的天气预报,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据了解,我省民间个人私自发布的气象预报的情况并不错,但是也有一些气象爱好者组成的论坛或QQ群,经常在一起讨论气象预报技术,搜集本地气象数据等。(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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