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户籍登记为主
住房登记为辅 就业经营补充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关系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省教育厅明确,2015年全省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实现100%的公办小学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90%以上的公办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初中90%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各市(县、区)根据城市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分布情况,可实行多校划片。
根据通知,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完善招生入学方案,科学合理划分学区。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小学入学学生应为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15年小学毕业学生。
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限制跨市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阳光招生。县(区)教育部门在制订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划分学区和改革评价方式等重要环节时,将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在学籍管理方面,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年龄等,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编制,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下达学校执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限制跨市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
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要纳入流入地政府保障体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统筹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学位,明确招生入学条件和程序,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安排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此外,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现役军人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省教育厅要求,热点学校集中的城区要提前做好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和学校承载能力预测,根据学校布局、建设、承载能力和学龄人口数量,合理调整和划分学区,确保本区域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办更多“家门口好学校”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李媛) 记者昨日了解到,我省将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义务教育热点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化解城区“择校热”。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以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为抓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义务教育热点学校与薄弱学校合作办学或合并办学,倡导集团化、联盟化、九年一贯制等办学方式,建立学校协同发展机制,着力化解城区“择校热”。
同时,加快推进城市义务教育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设,努力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保障城区周边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创办更多群众认可的“家门口好学校”,引导学生就近入学,缓解城市学校入学压力。
此外,市县教育部门要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交流轮岗政策,明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时间、比例和层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为交流轮岗教师提供交通、生活等方面的补贴,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流动。(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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