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贾秀红
阳光讯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群众反映,位于凤城三路的西安图书馆打着联合办学的旗号,私自将国家划拨的土地出租给西安大唐教育培训学校,每年租金几十万,连续几年都没有上交财政。
大唐学校:租图书馆地办学
3月16日,记者来到大唐培训学校,该校位于西安图书馆后院,穿过一片草坪,看到一排2层的教学楼,有十几间教室。据学生家长介绍,该校实行寄宿制培训教育,由于打着与图书馆联合办学的牌子,信任度较高,生源不愁。
业内人士对此说法表示质疑,既然是联合办学,就是双方投资,共同受益,而大唐培训学校却是每年给西安图书馆缴纳租金,而不是盈利分红,从这一点看,西安图书馆仅仅是把国家划拨的土地租赁给学校收取租金牟利,而并没有出资办学。
图书馆:和大唐学校合作办学
西安图书馆对此事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采访了西安图书馆负责人贺永良。贺永良表示,西安图书馆是和西安大唐培训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有相关的协议,当记者表示想看一下协议,贺称这是机密,没有办法看。贺还告诉记者,他们图书馆是2008年和大唐培训学校合作办学的,各有各的投资,图书馆出地,去年图书馆把所得钱上交给了西安市财政,但前几年办学所分得的钱未上缴,用于图书馆的发展。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必须办理出让手续,由受让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方、抵押方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办理出让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西安图书馆有没有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有没有权利擅自出租国家划拨土地?2008年到2010年三年的租金究竟是多少,又流向哪里?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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