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曝西安图书馆私租地给培训学校 收租几十万

标签培训学校  图书馆  西安  2011-03-22 09:23

■记者贾秀红

阳光讯 近日,本报不断接到群众反映,位于凤城三路的西安图书馆打着联合办学的旗号,私自将国家划拨的土地出租给西安大唐教育培训学校,每年租金几十万,连续几年都没有上交财政。

大唐学校:租图书馆地办学

3月16日,记者来到大唐培训学校,该校位于西安图书馆后院,穿过一片草坪,看到一排2层的教学楼,有十几间教室。据学生家长介绍,该校实行寄宿制培训教育,由于打着与图书馆联合办学的牌子,信任度较高,生源不愁。

    大唐培训学校和图书馆究竟是不是联合办学?记者采访了该校招生办公室吴主任(音),吴主任告诉记者,西安大唐培训学校的教学场地是租用西安图书馆的空闲土地,属于联合办学,每年都给租金,但具体多少钱和相关的手续没有办法提供给记者。

业内人士对此说法表示质疑,既然是联合办学,就是双方投资,共同受益,而大唐培训学校却是每年给西安图书馆缴纳租金,而不是盈利分红,从这一点看,西安图书馆仅仅是把国家划拨的土地租赁给学校收取租金牟利,而并没有出资办学。

图书馆:和大唐学校合作办学

西安图书馆对此事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采访了西安图书馆负责人贺永良。贺永良表示,西安图书馆是和西安大唐培训学校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有相关的协议,当记者表示想看一下协议,贺称这是机密,没有办法看。贺还告诉记者,他们图书馆是2008年和大唐培训学校合作办学的,各有各的投资,图书馆出地,去年图书馆把所得钱上交给了西安市财政,但前几年办学所分得的钱未上缴,用于图书馆的发展。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必须办理出让手续,由受让方、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方、抵押方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后,办理出让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西安图书馆有没有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有没有权利擅自出租国家划拨土地?2008年到2010年三年的租金究竟是多少,又流向哪里?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阳光报)

分享 409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