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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放开户籍限制 外省户籍也可申请创业贷款

标签户籍所在地  创业培训  大众创业  创业贷款  陕西省  2015-06-29 16:00

本报讯 (记者 郭欣)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西安分行印发《关于依托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依托,放宽了申请创业贷款人员的户籍限制,实行统一担保,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服务。

《通知》立足陕西实际,大胆创新,打破了以往创业者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明确了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将放宽范围暂限定在人社部和人社厅认定的孵化基地内的创业人员;放开户籍限制的对象包括本省和外省来陕创业人员。我省也成为在全国率先放开“外省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省份之一。

同时,实行集中审核办理。《通知》明确,由基地及其管理机构集中受理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款申请推荐至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按规定集中审核后报送经办银行集中办理发放贷款手续。还明确了《创业培训合格证》不再作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前置条件。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程序,又缩短审核发放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从创业担保贷款“零售”到“批发”的转变。

创新防范风险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由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以基地不动产或其他资产为贷款申请人统一进行反担保,既解决了创业人员反担保难的瓶颈问题,又确保了担保基金和贷款的安全,实现“双赢”。

省人社厅相关人员表示,政策实施将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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