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今年我省将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西安市将有3家综合医院成为改革试点。年底前,全省各试点公立医院或将实施药品零差率。按照要求,医改进展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试点医院药品零差率
陕西省昨日公布《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2015年12月底前,将制订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在西安市选择3家、其他设区市各选择1家综合医院,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年底前,参加试点的城市公立医院将实施药品零差率。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将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我省将于年底前制订出台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在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控费工作,届时,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耗材、中药饮片)降到40%以下。并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加强行政监管等措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务人员薪酬严禁与业务收入挂钩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薪酬收入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医学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各县(市、区)要组织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
公立医院要优先配置使用国产医用设备和器械。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超标准装修和超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2015年12月底前,我省将制订出台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建立与各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考评体系和台账指标体系,完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医改进展情况纳入政绩考核
据悉,我省今年将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000名医学类本科生(其中10%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同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做好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安排工作。
完成1500名基层全科医生和600名县级临床骨干培训任务。开展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和脱产进修。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5+3”培训模式,完成1000名培训任务。
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第三方监督评价体系。公立医院每年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各级政府要将医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当地政府考核内容,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对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分解任务。加强医改监测和评估,及时通报各地医改进展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达标
据悉,我省将继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健全分级诊疗体系。7月底前,将制定出台双向转诊暂行规定、分级诊疗病种范围指南。继续支持村、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年底前,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100%。
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7月底前,将制定出台双向转诊暂行规定、分级诊疗病种范围指南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全科门诊,为双向转诊创造条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抽调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落实基层首诊。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新增部分继续向乡村医生倾斜。
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我省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充分、有序流动。支持试点市、县深化机构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同时,由物价部门负责,加强对1市10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5%
据悉,我省将于今年进一步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5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
我省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城镇居民成人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00元、学生儿童不低于5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10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11月底前,我省将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届时,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同时,全省将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将不低于70%。
制订出台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意见。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为主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研究制定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报销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落实国家有关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改革措施,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预警机制。
力争“非公医院”床位数占到总量两成
2015年,陕西将进一步保障社会办医用地需求,建立财税扶持机制,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力争2015年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我省将推进政府办公立医院和国有企业举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在用地、政策支持等方面推进社会办医。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力争2015年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届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将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有关部门将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诚信经营。
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将优先得到医疗救助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给予重点关怀救助。省政府日前出台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救治救助与服务管理。
意见要求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依法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诊疗服务。医疗保险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全面推进实施大病保险制度,切实降低医疗费用中患者个人支付比例。
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承受能力,增加治疗严重精神障碍用药品种。建立严格规范的双向转诊转院制度,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当地没有符合条件的精神病医院或专业科室转诊到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要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并为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结算报销服务。
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患者,要及时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但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优先给予医疗救助。适时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资金”,以及由一个部门管理、统筹安排、调剂使用的办法和机制,确保这一群体中的贫困人员得到全面的救治救助。
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送至当地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进行诊断救治,并将符合条件患者纳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保障范围。
本组稿件由记者 魏鑫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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