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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标签西安高新区  北京中关村  国务院  知识产权  武汉东湖  2015-09-09 15:21
  近日,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35号)同意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9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意味着西安高新区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可以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西安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西安高新区在税收减免、股权分红、激励等多个层面给予支持。在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统筹科技资源、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聚集、土地集约利用、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国务院同意将西安高新区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共同开创西安高新区发展新局面。

  当前,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西安高新区正在制定“十三五”经济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了“1235”发展战略,即围绕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总体目标,明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创新中心和“一带一路”创新之都的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国际化提升和产城融合三大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主导产业跃升、高端人才跨越、国际化水平提升和环境承载能力改善五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努力实现在全国从跟踪、并行到领跑的跨越,推动西安高新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突破。

  根据批复,下一步西安高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安创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努力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之都,把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的引领区、创新创业的生态区、军民融合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模范区。 记者 程静

  ●这是继陕西省获批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西安获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之后,在陕西省、西安市落地的又一个国家战略。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有了顶层定位,即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之都,成为我国创新驱动的引领区、创新创业的生态区、军民融合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模范区。

  ●西安高新区之所以能从上百家国家级高新区中脱颖而出,是因为西安高新区有强大的创新资源与基础,有强大的统筹科技资源能力,并已形成创新文化,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赋予西安高新区在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科技金融、军民融合、统筹科技资源、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聚集、土地集约利用、产城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

  ●前8个国家创新示范区为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苏南、长株潭、天津滨海、成都。(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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