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欣)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将为西安市离休人员发放医保卡。今后,离休人员就医时必须携带医保卡及离休人员专用病历。
为方便离休人员就医,我市开发了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系统。经前期开发测试已完成系统部署,并在陕西省人民医院和西安市第一医院进行了试点运行,近期将全面推广。今后,离休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门诊取药、住院登记、出院结算时须使用医保卡。
医保卡主要记载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级别等基本信息,以及门诊、住院等就医信息、待遇享受信息,是离休人员就医身份识别和信息记录的重要载体。将为参加我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部属、省属、市属单位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后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100%退休金的老工人)发放。
10月16日前,各参保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离休科领取医保卡。
离休人员使用过程中若丢失医保卡,可拨打12333挂失,挂失满5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单位证明),到各补办点办理。遇到无法正常使用、忘记密码等问题时可拨打12333咨询。
附:西安市医保卡补办地点
1.东郊:西安市建工路28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层 电话:12333。
2.西郊:桃园路1号桃园路与团结东路交会处东北角沣惠大厦三层大厅 电话:88651103。
3.南郊:雁塔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小寨东路168号区政府院内) 电话:85382241、85382242。
4.北郊:太华北路延伸线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公交站—团结四社站附近) 电话:86119436。
5.阎良区:前进路95号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二层 电话:86205083。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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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开始年审
本报讯 (记者 郭欣) 各参保单位要注意了,2016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年审工作就要开始了。
年审范围是参加我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部属、省属、市属单位。将发放2016年度缴费标识、登记2016年度离休人员自选记账医疗机构、对离休人员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
年审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西安市离休人员自选记账医院汇总表》《离休人员申请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登记表》等资料。年审时间为10月12日至11月30日,年审地点在西安市建工路28A人社大厦。(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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