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碑林区大学东路建行家属院,一些老人告诉记者9月初长安路街道办在小区门口贴了通知,70岁以上了老人可以领取高龄补贴了,可在领取这笔费用时,必须得证明“自己还活着”,这让很多人心里不舒服。
老人家属:就领这么点补贴,你还每次再让去(签字),或者到那去写个东西,或者上门来,你再拿个报纸照个像,我觉得心里不太舒服,你像老人如果不在了,我们不会去冒领的。
今年83岁的王阿姨身体健朗,她对这件事看得挺开,她觉得这是“心态”问题。
王阿姨:街道办人家就有工作人员,专门接待(高领补贴)你到那去签一个字,证明你还好(活)着呢,代表我还健在嘛。
记者:签这个您还健在的东西,您能接受吗?
王阿姨:我能接受,因为政府办这个事情,本来就是惠民政策。
在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之前存在过老人过世后,家属还在冒龄高龄补贴的行为,所以他们要求腿脚不便,不能亲自来领取签字的老人持当日报纸照相的行为,这么做实属无奈。去年初,西安市老龄办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的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高龄老人补贴的直接审核次数——即要求老人亲自前往社区、村进行审核的次数由原来的一季度一次减少至一年一次。但是,这里面对于疾病缠身、行走不便的老人如何领取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其实这样的事也其他不少地方也发生过。有网友建议,相关机构应运用现代的技术手段,比如可通过视频电话的方式核实老人的信息。此外,相关机构还可以同殡葬、社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既方便老人,又能严禁虚报冒领行为。(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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