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积金中心10月26日发布最新政策,即日起降低西安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此次西安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是执行“330新政”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专家指出,目前西安楼市库存高企,去库存压力较大,此次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依旧是救市之举,下调首付比例可以降低市民的购房压力,刺激楼市购买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率,会促成更多人在买房时首先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的内容中并没有提及首套房概念,而是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某业内人士表示,从字面意思来看,政策更加的宽松,市民之前只要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从10月26日开始,再买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为不低于20%,但还要看实际执行时官方的标准以及口径,比如再次用公积金贷款时,是否需要把之前购房的商业贷款结清。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需求。经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如下: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6日(腾讯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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