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洁)记者昨日获悉,前三季度,西安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0959元,同比名义增长8.9%。其中,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同比名义增长10.1%。
经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和陕西省统计局对西安市2015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支数据的审核、汇总、评估认定,前三季度,西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59元(全省13100元,全国16367元),同比名义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增速低于全省1.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
其中,前三季度西安市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10503元(全省6553元,全国8297元),同比名义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16元(全省20029元,全国23512元),同比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前三季度,西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8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4∶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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