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来 我省少生人口1200万
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宝琴介绍,我省从上世纪70年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四十多年来的艰苦努力,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少生人口1200万,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改善了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状况。
“如果不搞计划生育,我省现在的总人口将会突破5000万,那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比现在更加尖锐和复杂。”刘宝琴说,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实现了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计划生育功不可没。
“全面两孩”仍然是计划生育
对社会上流传的一些诸如“计划生育放开了”、“我国将不再实行计划生育”等言论,刘宝琴表示,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目的绝不是把人口控制得越少越好,而是要做到人口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并且人口总量适度、人口素质全面提升、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合理,“所以,随着我国人口客观形势的变化,对生育政策进行完善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而是为了科学地、全面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元旦后生二孩符合计生政策
针对百姓关心的我省何时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问题,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宝琴表示,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我省全面两孩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凡一方户籍或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夫妻,现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均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孩不再审批 实行生育登记制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育还要不要审批?刘宝琴介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精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省对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
相关部门将制定具体意见,指导各地对于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到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去登记,在登记过程中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
两孩放开后 预计每年多出生4万~5万人
据悉,我省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目标人群共有236.7万对,其中城镇有103.5万对,农村有133.2万对。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我省今后几年出生人口总量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预计每年平均多出生4万~5万人,自增率将增加1~1.3个千分点,人口规模不会快速扩大。
所以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短期内不会导致我省出生人口大幅增长。
“独子”优待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政策调整前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优先优惠政策。
政策调整后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生育假如何延长 相关政策还需等待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是否鼓励晚婚晚育,对婚育、生育假是如何规定的?刘宝琴解释称,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没有必要再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安全、健康等方面都不利。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就意味着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我省生育假如何延长,还需要等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明确规定。
增加产科床位 加强辅助生育中心建设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会增加,儿科医生短缺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如何面对全面放开二孩可能带来的压力?
为保障母婴安全,我省将提前“备战”,加快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整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其中,加强产科、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增加产科床位,力争用三年时间每个县都能建成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
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高危产妇门诊,健全接诊、会诊、转诊的工作机制,加强产科、儿科助产师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优生优育宣传和咨询服务,全面实施孕前优生筛查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机制。加强辅助生育中心建设,有效解决大龄夫妻不孕不育问题。(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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