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莉)2015年12月15日西安市开始执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立方米。近日,不断有小区业主反映,说物业收的水费超过3.8元,最贵的收到5元。
西安市城区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第一阶梯终端水价为3.80元/立方米,年用水量162立方米;第二阶梯4.65元/立方米,年用水量162到275立方米;第三阶梯7.18元/立方米,年用水量275立方米以上。人口基数为每户4人,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用水量3立方米。
可是阶梯水价执行的半个月里,一些小区却出现了水价的大幅上涨,不同类型的小区价格涨幅不太一样,一户一表、一户多表,用卡买水、入户抄表,这些小区的水费到底该咋收呢?
用卡买水、一户一表小区:劳动北路锦花园3.5元要涨至4.4元
劳动北路锦花园小区两名业主反映,小区贴出通知,说执行阶梯水价,由原来的3.5元调整至4.4元。一名业主说,他们用水卡到物业买水,给水表充值后才能用水。
2015年12月30日下午,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咨询了物价部门和自来水公司,已开始按照3.8元的标准收费,之前按4.4元买水的业主可以办理退费。她说,小区有300多户,之前自来水公司收2.9元,物业根据损耗和二次供水成本加收0.6元。可现在自来水公司也不确定要收多少钱,如果物业不加收损耗成本就包不住。
物价部门:超过3.8元终端水价收水费属违规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说,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西安市城区所有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该小区按4.4元收取水费,超出3.8元的标准,私自加收公摊和损耗属于违规。
该负责人说,居民水价构成分为5部分,即基本水价、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二次供水运行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合计为终端水价,因此,3.8元的终端水价中已包含0.5元的小区二次供水运行费,而二次供水运行费就包括了二次供水设施(含庭院管网)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及水量漏失费用。
但是这0.5元该谁收取呢?按照规定,由物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应尽快向供水企业移交,每立方米0.5元的二次供水运行费,以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交接时间为节点,交接前留给物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交接后由供水企业收取。该负责人说,物业公司不必担心,在没有交接前,自来水公司应将每立方米0.5元的二次供水运行费返给物业。
至于物业公司说0.5元包不住损耗,该负责人说,之前每个小区物业根据测算自行收取二次供水运行费,价格不一,比较混乱,少的加收两三毛钱,多的加收八九毛钱,在此次阶梯水价方案的制订中,根据对多个小区的调研和了解,阶梯水价政策统一了城区小区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5元,并纳入居民水价构成。
入户抄表、一户多表小区:潘家村小区3.6元涨至4.6元
该小区业主称,小区用水是先用后买,物业一个季度入户抄一次表。每户有两个水表,厨房一个,厕所一个,原来水价是3.6元,日前物业贴出通知,水价要涨至4.6元。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该小区是老小区,自来水公司抄小区的总表,物业再入户抄表,但是很多业主有滴水偷水的情况,总表和分表之间差异损耗比较大,物业每年因此有亏损,如果按照3.8元收,不加损耗,物业亏损更多。他们向周边的小区进行了了解,很多收的都超过3.8元。
物价部门:一户多表暂不执行阶梯价 但要执行3.8元的终端水价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城区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有关问题的函》(市物函[2015]133号)的规定,未实现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须进行户表改造,给予两年过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暂不实行阶梯水价,但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3.8元/立方米。因此,该小区也属于超标准收费,应立即改正,否则物价部门将根据业主的投诉进行查处。
自抄水表的家属院小区:家属院水费涨至5元 业主表示很震惊
“实行阶梯水价是要让人们提高节能意识,可是小区水价突然要涨到5元,很多小区的水价也涨了,怎么让人感觉是新一轮的涨价潮呢。”西安市土门桃农小区的一名业主说,该小区是三个单位的家属院,没有正规的物业公司管理,一户一表,先用水后付费,每个月业主自己抄表报给收水费的人,然后结算,但不交水费就不能用卡买电,之前的水价是4元。日前,小区门口贴了张通知,说水费要涨至5元,很多住户都表示震惊,这比西安市物价局规定的第二阶梯终端水价还要高。
2015年12月30日下午,在该小区大门口,关于水费的通知已被业主撕得只剩下一角,落款是“本院管委会”。
物价部门:应立即更正收费标准
对于该小区收水费的情况,西安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应立即更正此收费标准。
近日,西安市物价局将根据阶梯水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小区超过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立方米加价收费、借机乱涨价,业主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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