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药店购买的无国家批准文号的“金嗓子喉宝”
昨日,记者在大秦报料台发现一网友发帖,反映西安市一些药店销售的“金嗓子喉片”有“冒牌货”。记者随后与一位业内人士“地毯式”走访了南门至西大街各大药店超市,发现问题多多,很多没有“蓝帽子”和国家批准文号的保健类食品公然放在货架上销售。
调查
多种保健品没批准文号
中午11时许,记者来到南大街新道路医药城。在业内人士的引导下,发现了售价5元,名为“金银花胖大海九合一含片”和另一种售价8元的“慢严舒柠好爽糖”的保健食品在包装盒上均没有“蓝帽子”标志和“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
13时20分,记者又辗转来到南广济街康百大药房。在这里,记者提出要“金嗓子喉片”,但销售人员却给记者拿出了一个红色铁盒,上面印有“金嗓子喉宝”。同样的标志、同样的生产厂家,就连标注的电话号码都是一样的……可就是没有“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
内幕
管的不严就能卖
16时许,记者打开一个“金银花胖大海九合一含片”包装盒,发现甚至连说明书都没有,记者打开该药品网站,拨通了山东省烟台市大信路8号生产厂家的服务电话,一个名叫孙璐阳(以下简称“孙”),自称是山西区域代表的女子这样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孙:当然,在西安可能上个月才这样规定吧?这个就要根据各区域代表销售渠道的情况来讲了,如果当地药监局管的不严,也是可以卖的。
随后,记者再次拨通了“慢严舒柠好爽糖”所属的桂龙药业安徽省马鞍市公司总部法务办公室的电话,得到的答案是,“慢严舒柠好爽糖”并不属于保健食品,而是属于“食品”。这样只需要卫生许可证号和生产许可标志就可以上架销售。最后,记者拨打广西“金嗓子喉宝”包装盒上标明的电话号码,始终无人接听。
回应
不允许销售此类产品
西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对于“金银花胖大海九合一含片”和“慢严舒柠好爽糖”两类产品,如没有“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的,一律不能生产、销售。
而如“金嗓子喉宝”和“金嗓子喉片”的情形,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2010年发出的文件中明确标明此类情况可按照“冒充药品”打击处理。
提示
如何购买保健品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或者是“国食健字【年号】××××号”,或者是“卫食健字【年号】××××号”。其中“国”、“卫”表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由卫生部批准。
文/图 本报记者 陈宛辛(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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