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近日下发通知,将危险驾驶罪等8种罪名纳入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范围,使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罪名达到23种,案件数量占全国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左右。
最高法《关于扩大量刑规范化罪名和刑种试点的通知》将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8种罪名纳入规范范围,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并指定天津、辽宁、福建、海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地8个高级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在辖区内指定有关中级、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在此基础上提出量刑指导意见。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惠认为,最高法该规定的出台,对律师依法行使辩护职责,发挥律师辩护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刑事案件中,律师的辩护有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两种,司法实践中律师最多的是罪轻辩护,律师要提出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律师意见。以前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宽泛,给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出现司法腐败及律师司法掮客的情形。通过公开规范量刑细节,将有效遏制这种司法腐败行为,公平公正地依法裁判。”她说,希望更多的罪名都纳入量刑规范化。 华商报记者 宁军(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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