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划分 由区县教育部门落实
公办学校(政府办学校、事业办学校)学区划分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根据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
不等于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市教育局特别说明,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学区划分实行“适应发展的动态管理机制”,即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实际,及时适当调整学区服务范围。学区划分方案向社会公布,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各区县教育学区划分已经公布)。片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同时,我市将加强大班额和“择校”现象的治理,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划分学区要按照班额部颁标准(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把控学校容量,确定生源覆盖范围。
入学材料
准备齐全后登记入学
西安市规定,小学、初中入学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要求: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小学。初中新生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西安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本市户籍,需回西安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规定,凡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照顾条件(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凡不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
特殊情况
有多种入学渠道
义务教育入学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在学区划分时将工作单位和住宅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切实保障孤儿、留守儿童、少年就学,确保其按时入学。开发区落户业主子女,按区县政府和开发区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注册入学。
高校和其他国有事业单位所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在保证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规范办学行为,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实行在居住地按学区划分范围入学。“千人计划”、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子女,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执行。
公办学校接收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记者 任娜(西安晚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