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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连夜部署排查肉精粉 责令立即停用

标签卫生部  食品安全  师范大学  食品添加剂  工商局  2011-04-17 14:37
 本报讯 4月15日,部分媒体报道了西安市场“肉精粉”问题,市质监、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迅速行动,连夜布置对全市食品添加剂市场的排查,重点核查报道中涉及的“牛肉精”的经营合法性,凡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4月16日上午,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监局等监管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对“肉精粉”查处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部署。同时邀请了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系李林强博士以及相关食品安全专家就 “食品添加剂”的有关专业知识进行咨询讨论。

  专家认为,“肉精粉”与“牛肉膏”都属于一种增香型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按食品生产量决定使用量的自我限量型香精香料。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7)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并详细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量,是指导食品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技术法规。如果市场上销售的“肉精粉”、“牛肉膏”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产品,并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故意使用“肉精粉”,以猪肉冒充牛肉,则属于商业欺诈行为。

    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现象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少数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淡漠,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唯利是图,违法使用伪劣原料及添加剂,严重扰乱了食品行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将举一反三,加大对食品市场尤其是食品添加剂的检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 (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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