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着力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促进居民增收,取得一定成效。昨日,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调查显示,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11元(全国 11886 元),同比增长8.6%,位居全国第19位,较今年一季度前移两位。
居民收入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八成
调查显示,上半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9位,位次较去年同期前移1位,较一季度前移2位;扣除价格因素,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为7.0%,高于全国平均实际增速0.5个百分点。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8343元,同比增长1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八成。
上半年,居民的工资、经营、财产、转移等各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5189元,同比增长9.5%;经营净收入1195元,增长1.0%;财产净收入612元,增长1.0%;转移净收入2415元,增长13.1%。四大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5.1%、12.7%、6.5%、25.7%。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两者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同期共增加1.5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表现突出,惠民生政策持续发力取得积极成效。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763元
收入水平位居全国第22位
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63元(全国6050元),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2位,位次与去年同期相同,较一季度前移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79%。
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2.4%,经营净收入增长4.9%,财产净收入增长23.5%,转移净收入增长4.8%。至二季度末,全省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量522.2万人,同比增加21.1万人,增长4.2%;外出务工劳动力上半年月均收入2785.4 元,同比增长0.1%。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4154元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54元(全国16957 元),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7位,位次与去年同期相同,较一季度前移3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名义增长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实际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3.5%。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7.3%;转移净收入增长14.9%,经营净收入及财产净收入同比分别下降3.3%和2.7%。
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7:1(以农为1),比上年同期缩小0.0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上半年陕西居民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81元
报讯 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居民生活消费趋于理性,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81元,同比增长6.3%。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大,达到15%。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81元,同比增长6.3%,增幅同比回落2.9个百分点;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2.1%,较去年同期降低1.5个百分点。
从消费支出构成看,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大,达到15.0%;生活用品和服务支出增长13.6%;居住支出增长9.3%;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8.5%;食品烟酒支出增长5.6%;衣着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和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同比分别降低0.9%、1.3%和8.6%。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55元,同比增长8.9%,增幅同比回落0.8个百分点。从消费支出构成看,除衣着支出同比下降2.3%外,其它各项均呈增长态势;其中居住支出增长最快,达19.5%。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357元,同比增长4.1%,增幅同比回落3.5个百分点。从消费支出构成看,城镇居民用于医疗保健支出增幅最大,达到18.7%。其次分别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14.9%,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12.2%,居住和食品烟酒支出分别增长3.3%和2.6%,衣着支出、交通通信支出和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则较去年同期分别降低1.5%、4.4%和17.0%。
本组稿件由记者 宋洁 实习生 邓晓凤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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