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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厅规定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标签新华社  行政部门  中小学校  陕西省  教育厅  2016-08-23 16:04
 新华社西安8月22日专电(记者都红刚)今秋开学在即,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中小学今年新增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明确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从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推荐给辖区中小学校学生自愿选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坚决杜绝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的行为。

  列入目录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价格管理规定,按照陕西省有关规定进行价格申报并公示,严禁自行定价及擅自提高印张价格的行为;应保证出版质量,及时供货,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应在书的封面上标注“经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2016年评议通过”字样,严禁增加内容、增删册次、随意扩大征订范围。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未按要求选用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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