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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每日限行2个尾号 违规将被纠正和查处

标签交警部门  公交车  西安市  出租车  华商报  2016-11-04 14:44

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

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7日限行尾号2和7;8日限行尾号3和8,以此类推

公交车、出租车等不限行

华商报讯(记者 李小博)受雾霾天气影响,昨日西安市启动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昨晚西安交警就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发布公告。

昨晚10时许,华商报记者从西安交警部门了解到,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76号)精神,根据市治污减霾办《关于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治污减霾办发【2016】70号)要求,西安交警部门决定于11月4日起,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实行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11月4日在西安市范围内限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11月5日、6日为公休日,不限行;11月7日限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11月8日限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以此类推。

限行规则: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尾号所对应的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码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尾数执行)。限行某个尾号所对应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当日不得上路行驶。

二、11月4日起在西安市三环路(含三环路)内禁止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通行。

三、不受限行措施影响的几类情形: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新能源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邮政专用车、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学校校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西安市行政辖区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级或升级事宜,另行公告。

西安三日天气

今天霾转晴 9℃~20℃

明天晴 9℃~21℃

后天阴转小雨8℃~16℃

网友疑问

昨晚,“西安限行”的消息出来后引起广泛热议,网友议论最多的是为什么不能白天发公告。网友@没有灵感调侃称:“4和9尾号的很多车主都睡着了。”网友@耍赖说:“这么快就执行了,明天(4日)会是什么样子呢?”网友@盲人瞎马提出了5点疑问:

1.出台措施前为什么毫无征兆?

2.深夜发公告,怎么告知老百姓?

3.限行包括郊县吗?

4.限行有无时间段,几点到几点?

5.限行之日上路怎么处罚?(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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