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毛蜜娜)以往在城南客运站乘车,只需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取走通过网络提前买好的车票,但是现在不行了,根据最新规定,即日起取票必须持有效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的规定,从即日起,城南客运站将严格执行持有效证件办理网购取票业务的规定,所有通过网络购票、微信购票的旅客,必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及驾驶证(军人持军官证、外国人持护照)等有效证件在车站自助售票机处或售票窗口取票,未携带有效证件或证件不符的,将不能取票。
昨晚7时30分,华商报记者获悉,针对网购票及自助购票机购票,纺织城客运站也需要出示有效证件才可取票,城西客运站、陕西省西安汽车站目前只需要凭订单号就可以取票,暂不需要出示身份证。
我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人士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目的就是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作为客运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更应当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因此,呼吁其他没有严格执行的长途客运站,最好尽快执行旅客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订票号一起到窗口领取网上预订的车票的规定。(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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