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 张小刚)“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从以前的每人每月106元上调至每人每月436元”,最近几天,关于我省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要调整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传遍了。昨日,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要调整,但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还正在制定中。
“明年执行”的说法不准确
微信里还称关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发放时间为明年开始执行,从今年5月份开始补发,两年一调。
昨日,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退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确是要涨,不过具体标准还没有确定。
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曾参加全省新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的计生干部。“去年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为每月4360元,按10%算,就是436元。”一名参加全省培训的基层计生领导干部解释,尽管《条例》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但从省一级政府到基层需要有一个落实过程。
这名不愿意具名的基层计生干部说,根据《条例》规定,将由省政府制订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目前,此办法还在制定当中,因此,“明年开始执行,从今年5月份开始补发”的说法不准确,具体何时执行、何时补发都依照省政府具体实施意见出台后才能确定。
具体发放办法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16年5月26日经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5月26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昨日,省卫计委的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卫计委、财政、人社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发放办法,进行测算,根据《条例》要求,具体金额还要等办法出台后才能明确,也要考虑财政的承担能力。
办证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此外,微信里还流传一种说法:“领了《独生子女证》退休的夫妇,每人补助将从106元/月,近两年内大幅度提高(数倍)!故符合条件没有领证或证件丢失的,务必于今年底前抓紧办理,逾期将永不再办或补办!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以后独生子女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不再生育或者不准备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需要马上办理,否则以后相关政策就享受不到了!”
此内容中提到了“独生子女证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以后独生子女证将退出历史舞台”,这个说法是准确的,而后面的“不再生育或者不准备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需要马上办理”有些不太准确。《条例》规定,201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也就是说,今年1月1日后生的孩子,即使是不再生育或者不准备生育的,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昨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如果未领证或证件丢失,办理或者补办手续都很简便,可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街办或者乡镇计生部门就可办理。(华商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