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 明年医疗费用增幅将低于10%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 张黎娜 西安日报记者 王燕)记者今日从省卫计委获悉,到2017年年底,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将逐步建立,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增幅呈下降趋势,全省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缩短平均住院日
近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及中医管理局联合发布《陕西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其中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公立医院每个月对25%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生不少于50份。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公立医院要通过优化诊疗业务流程,积极推行日间手术等手段,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渐降低到9天以下,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到7日以下。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三级医院数量规模扩张得到有效控制,诊疗病种和水平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除常住人口达到80万以上新设行政区划以外,一般不再设置三级医院。到2020年,省级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控制在0.5张左右,市级控制在0.8张左右,县级控制在2.7张左右。
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推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到2016年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到2017年底,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医疗费用控制纳入院长年度绩效考核
我省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主要监测指标包括,区域医疗费用增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等21项。 2016年年底前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每年第一季度确定本年度各公立医院以及区域医疗费用控制年度目标,其他监测指标按季度上报。
将控费目标落实情况与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挂钩。对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资金补助。将医疗费用控制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考核。
同时,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对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提高控费指标所占的考核权重,对未按照目标完成费用控制要求的院长,追究其相应的管理责任。
公立医院要将合理诊疗行为作为对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执行情况与医务人员的评优、评先、晋升、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并纳入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体系统一监管。(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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