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2月15日13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要求教育部门通知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50%以上机动车的准备。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2月8日22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5日上午11时,再次组织省市环保、气象、应急相关方面专家进行综合会商研判,预计随着冷空气过程的减弱或消退,我市污染在15日将再次加重,未来时段(16日-20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将处于重度以上污染程度,部分时段将出现严重污染。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15日13时,发布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环保、气象部门将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
建议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
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以下预警行动:
一、教育部门通知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二、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5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三、市工信、市政、城投部门通知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做好减排50%的准备。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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