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
西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次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问答。
>>>学生集体户 有住所就可迁移
■问:这次主要对西安市哪些户籍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答:具体调整内容是:
(一)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二)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三)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四)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五)降低买房入户条件,取消政策执行时限;(六)降低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七)重新定义用人单位的概念。
■问: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放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西安市原规定对学生集体户口在市内不能进行随意迁移。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35岁以下技校生也可申请落户
■问: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的内容是什么?
答: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问:35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如何落户?
答:既可从符合其他政策性落户渠道落户,也可从这次调整的准入条件中的四个渠道申请落户,包括以下四个渠道:一是买房入户,二是国有企业投资纳税申请落户,三是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四是技能人才落户。
>>>技师、高级技师落户取消年龄限制
■问:对哪些技能人才降低了落户条件?
答:原西安市技能人才落户的准入条件是:“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符合(1)(2)(3)(6)项规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调整后准入条件为:“依法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问:这次对各类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都做了哪些调整?
答:在原来的“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增加了“地市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同时将“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以及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技师技术等级人员的年龄限制取消,也对中级工、高级工年龄限制放宽至35周岁、随迁限制也予以取消。
>>>个体户一年缴税2万 可申请落户
■问:对投资纳税落户降低了哪些条件?
答:原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投资纳税落户的准入条件是:“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为员工申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在本企业连续任职3年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调整后准入条件为:“(一)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本条款里申请人员增加“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扩大了目前在企业就职的各类人员的落户途径。
(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同时增加了若出资比例最低的股东也达到上述纳税标准,可申请一名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由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骨干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三)为了鼓励创业,这次调整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降低了条件。个体工商户1年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2015年7月1日后买房可落户
■问:从哪些方面放宽了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
答:取消了职工人数限制和为职工提供合法的集体住所限制。
■问:对西安市买房入户政策,都做了哪些调整?
答:这次调整将政策执行时限由“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修改为“2015年7月1日以后”,并将“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条件取消。
■问: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落户政策有何调整?
答:原西安市规定的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条件是:“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这次调整只是将其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调整为满3年以上。
有关名词解释
■问:重新定义以后的“用人单位”概念是什么?
答:原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调整后“用人单位”的概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在本市区依法注册,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内容。
■问:什么叫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
■问: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答:在这次户籍准入条件调整中直系亲属特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外)父母。
■问: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答:亲属关系证明具体是指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载明亲属关系的组织人事档案复印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符合法律规定的DNA鉴定报告。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可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问:未成年人如何界定?
答:这次户籍准入条件调整中未成年人特指18周岁以下的公民(含不满19周岁的在校高中学生)。
■问:什么叫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问:为什么要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答:为了使这次调整后的部分户籍准入政策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在政策执行前,由于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工作规范,也需要对基层民警的业务技能进行全面培训,同时还要对全市的办公系统进行调整等方面的原因,因此经过论证,定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肖琳
深度解读
实施细则3月1日前就能出来
昨日下午,西安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的消息公布之后,很多参与了政策前期研讨制定的人士都认为这次调整体现了西安的包容和思想解放,这是西安的“户改元年”。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户籍科科长武肃说,截止目前,西安的常住人口接近825万,这次户籍准入条件放宽,体现了西安敞开怀抱、拥抱人才的态度,总的目标是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增强社会活力。
据了解,西安现有公办大中专院校多,公办和民办院校的存量有120万学生左右。如何利用好这些人才来建设西安,增强城市活力?如何将西安拥有的大中专院校的资源盘活?一直是摆在城市建设者面前的一个问题,而这次户籍准入政策的调整,就解决了这些问题。这次政策放宽,对学生集体户进行了解锁,直接赋予了学生集体户同等市民的权利,只要进入学生集体户,只要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就可以迁徙,这种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来说,都是不多的。
昨晚,华商报记者从公安、发改、教育、工商、税务、人社和房地等多个部门了解到,现在,他们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户籍准入条件放宽的各项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具体的内容在3月1日前就能出来。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深度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昨日的发布会上,西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说,西安作为国家确定的区域中心城市,承担着国家多项改革试点试验任务,有必要、有责任在户籍政策改革上贡献出“西安方案”。为此,西安市委、市政府本着跳出“城墙思维”的改革精神,在广泛考察调研的基础上,从服务西安城市长远发展的高度,对西安市现行部分户籍准入政策进行了深度改革调整,全力打造方便各类人才汇聚西安就业创业的新型落户政策。可以说,这次户籍制度调整改革的深度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充分展现了西安市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坚定决心。
西安市现行的户籍政策制定于2006年,期间虽然经过几次局部微调,但仍在引进吸纳各类人才方面,滞后于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为了增强城市发展活力,助推“追赶超越”目标实现,在这次户籍准入政策的调整改革中,充分向各类人才张开双臂,只要大家愿意投身建设西安,或有志于在西安创业发展,西安都表示欢迎。特别是在广大青年才俊落户西安的问题上,充分敞开怀抱,简化办事流程。
本次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的重大调整,也是适应“大西安”长远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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