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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省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开始评选

标签三好学生  高三学生  行政部门  在校学生  新闻网  2017-03-13 14:38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张潇)3月13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学生(不含复读生)。按照在校学生数确定评选名额。各市(区)务必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定额评选,不得突破。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实行民主推荐、逐级评选、择优上报。在评选过程中,注意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在上报前,必须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情况在所在校、县(区)公示7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要坚持正确导向,防止片面注重学习成绩的现象,评选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荐、评选的候选人,要认真进行审核,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如有违反评审程序或弄虚作假情况,坚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区)于4月30日(星期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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