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振) 继去年之后,西安9所民办学院今年再次被取消招生资格,4所学院被停止一切办学活动。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2011年招生资格认定名单。
市教育局表示,结合2010年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及各学校的办学状况,允许5所省属学院、18所市属学院2011年招生。详细名单见西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www.xaedu.gov.cn)。
西安东方科技培训学院、九三西安科学技术培训学院、西安海文培训学院、西安成人教育培训学院、西安高新培训学院、西安信息管理专修学院、西安广告专修学院、西安公关外事专修学院、西安教育科学培训学院等9所学院,取消2011年招生资格,不得私自招生。
据悉,这9所学院去年就被取消了2010年招生资格。
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西北电子信息专修学院、西安东方培训学院、西安文博科技培训学院等4所学院,停止一切办学活动,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
“学院”变“学校” 不得再招全日制自考生
本报讯 (记者 刘振) 市教育局近日就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生作出规定,凡已变更办学层次、由学院更名为学校的,不得再招收全日制自考生,违者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对于不按照核定的校名、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和层次招生,聘用临时招生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招生,擅自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设立分支机构的学校,将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将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违法违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学校,情节严重者取消2011年招生资格;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给予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西安晚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