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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4月1日起实施

标签国务院  陕西省  外国人  通讯员  就业  2017-03-28 15:52

本报讯(记者 李艳 通讯员 独萍 潘璐璐)3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4月1日起全面实施。

据悉,为实现1+1>2的效应,国务院审改办于2015年12月作出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决定。今年4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的此项新制度,将实现“一码”(机构代码)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号”管理。同时,按照“陌生人法则”细化申请材料,精简申请材料,统一规范申请材料种类、数量、要求,努力做到既让人一目了然、便于操作审批,又有利于约束自由裁量。从世界范围看,对外国人工作的管理,一般都是由一个部门来管理。此次调整与国际接轨,有助于破除制约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吸引外国人才。省外专局工作人员表示,《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另悉,4月1日起,西安市外专局将依托“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络平台,实现许可办理的“网上受理、限时办结、实时查询”,加快构建高效快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体系。对于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外国高端人才,西安市外专局还将建立绿色通道,控制审核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实行“一对一”高效办理来华工作许可。(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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