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关颖)记者20日从市总工会获悉,为缓解劳模住院医疗的经济压力,帮助劳模解决生活困难,市总工会从2014年开始每年列支200万元作为劳模医疗补助资金,今年则提高了补助限额,补助最高将到5万元。
据了解,劳模医疗补助的对象为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总工会认定的部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
患病住院的劳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两部分进行补助:起付费部分按照100%进行补助;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按其50%进行补助,补助最高限额50000元。
截至今年4月13日,我市为865人次劳模办理了医疗补助,补助金额101.68万元,最高补助金14968元。(西安晚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