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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所售电动车普遍超标 禁电令遭双重尴尬

标签电动自行车  电动车  最高时速  都市人  禁电令  2011-05-31 14:56

电动车已成为很多都市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东方IC供图

本报讯 (记者 陈黎) 记者获悉,国家四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仍在使用的超标车。这意味着,市场上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都要禁止上路。那么,市场上还有这些超标车吗?

市场的尴尬

时速20公里以下电动车市场上基本找不到

记者获悉,《通知》是由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旨在抑制近年来,因为不按规定生产、销售,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由此带来道路交通事故。

那么,现在西安市场上的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来到北关电动自行车市场,随机走访中,没有发现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

如自行车模样的电动自行车被称为“简易式”。这种体重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仍超标。

    “这种最高时速25公里,店里没有比这个时速更低的车了。”在同一家专营店,记者发现摩托车外表的电动自行车,这种车最高时速48公里,体重接近60公斤。

另一家专营店里陈列80%都是摩托车外形的电动自行车。“重量在60公斤左右,这个最高时速35公里左右,我们店里都是这个速度的。”店员介绍说,记者看到,有的车仪表盘直接标到了60公里。

业内人士称,市场上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占到八九成。

标准的尴尬

“高限”12年未变但落实却不尽如人意

四部门要求各省市区按现有法规及GB17761标准制定整改规范。记者获悉,这个标准其实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早在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就是其中的条款。

2009年,《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国标出台,其中延续了“最高时速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条款。

12年时间,“高限”指标未变,但从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电动车来看,标准的落实却并不尽如人意。到底是市场需求使然?还是另有隐情?是厂家为了自己的利益一直违规生产?还是市场监管存在缺失?这些值得推敲和商榷。但是标准所面临的执行尴尬,却不言而喻。

出路

超标电动车或可“以旧换新”

根据此次四部门下发的《通知》,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平稳过渡的原则,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求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设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限,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据悉,《通知》还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按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记者获悉,根据《通知》的内容,接下来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等销售方式可能会推行,由此为基础可以查处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陈黎

实施

西安交管部门尚未接到正式文件

本报讯 (记者郭欣 实习生李天娇) 对于国家四部门联合下文要求限期淘汰超标电动车的通知,西安市交管部门表示,暂未接到正式文件,以后会根据相关要求调整管理办法和处罚标准。目前,交警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按照非机动车标准进行。

很多市民关心新政策实施之后,交管部门会怎样管理和处罚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消息在公安部网站及新闻上已经看到,但还没有接到正式的文件。目前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处罚均按照非机动车标准进行,主要查处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有:电动车违法载客、超速行驶、截头猛拐、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无证上路行驶等,罚款5元至50元,如拒不缴纳罚款,可以暂扣车辆。

“在接到正式的文件后,肯定会根据相关要求调整管理办法和处罚的标准。”交管部门表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是工作常态。

观点

面对“禁电令”有人叫好有人反对

本报讯 (记者 陈黎) 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淘汰了!采访中,记者听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

正 方

没牌照 出了事故谁负责

赵先生则给记者讲述了家里发生的事情,他的岳母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昏迷了,被路人看见,对方无奈送老人家到了医院。可是一送到医院,就立刻驾驶电动自行车扬长而去。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所以无法辨认。最终,四五千元的医疗费都是自己出的。

记者获悉,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了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数量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但是2009年,电动车引发的事故造成死亡人员为3600多人,比2004年增加了约6倍。

反 方

开车堵 骑电动车最方便

但是不少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理由也很充分。

“公交车人多,私家车拥堵。”刘萍女士说,现在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很方便,如果要淘汰的话,她认为会给百姓出行带来不便。

“我这才换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是40公里,是不是车以后不能跑了?”市民宋新很疑惑,“早规定时速不许大于20公里,那为啥市场上还买得到?”宋先生认为,应该管住生产厂家,不允许它们生产超标车。记者采访时,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普遍这样认为。

你对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有什么建议或看法,欢迎拨打本报热线:88229999、 87612401。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据《新京报》

深圳率先行动违反“禁电令”罚款200元

据深圳交通管理部门消息,6月6日起,深圳将推行“禁电令”,除部分街道外,其他地区电动自行车禁入,违者处200元罚款。

《通知》已出台,北京会不会也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相关职能部门暂未发布任何消息。

电动自行车为何多超标

各款式电动自行车所用电池绝大多数都是36V/10AH、48V/10AH以至于64V/10AH等型号。据了解,所有使用上述型号电池的均为超标车。

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曾参与1999年电动自行车国标制定。据其介绍,当年,使用者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里程需求,往返只须10公里,“体重40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电动自行车国标由此出台。

但符合“20公里、40公斤”国标,电动车必须使用24V/10AH铅酸电池,而该款电池往返里程数只有10公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使用者对里程数需求不断提高。因此,电池型号从往返10公里的24V/10AH铅酸电池,快速升级到24V/10AH、36V/10AH等型号。市场需求变了,生产参数变了,可电动自行车国标却10余年未修改。

电动自行车“风云录”

● 1995年

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走出清华大学实验室。

● 2002年

7月31日 北京“禁电”: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有效期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核发、换发并禁止上路。

● 2003年6月

福州、珠海、海南等多地相继“封杀”电动自行车。

● 2004年5月1日

《道交法》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划入非机动车范畴。

● 2005年

12月31日 北京取消“禁电”,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车辆核发牌证。

● 2009年10月

“电摩国标”颁布,拟于2010年1月实施,因技术指标与电动自行车无缝对接,引发两标(电摩国标与电动自行车国标)之争。

● 2009年

12月16日 国家标准委员会发文,“电摩国标”暂缓实施,两标之争暂时平息。

● 2011年3月18日

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四部门联合发文,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生产、禁止上路。

● 2011年5月

深圳等地出台“禁电令”,骑电动自行车进入限行区域罚款200元。(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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